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和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经审核同意湖南省儿童医院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。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,委托配制有效期限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续展委托配制备案申请的,一律不得再进行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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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备案编号 |
委托配制医疗机构名称 |
受托配制医疗机构(药品生产企业)名称 |
受托配制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(药品GMP证书)编号 |
受托配制医疗机构配制范围(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范围) |
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名称 |
批准文号 |
剂型 |
规格 |
委托配制有效期限 |
批准时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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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湘[2020]YWT备 019号 |
湖南省儿童医院 |
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证书编号:HN20180333、HN20150117 |
片剂(不含激素类)、硬胶囊剂、颗粒剂(k-001线)、糖浆剂、煎膏剂、口服液【含中药提取(T-001线)】 |
菟丝育长口服液 |
湘药制字Z20070232 |
合剂 |
每瓶装10毫升 |
至2021年4月12日 |
2020.4.13 |
首次委托配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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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湘[2020]YWT备 020号 |
湖南省儿童医院 |
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证书编号:HN20180333、HN20150117 |
片剂(不含激素类)、硬胶囊剂、颗粒剂(k-001线)、糖浆剂、煎膏剂、口服液【含中药提取(T-001线)】 |
镇咳口服液 |
湘药制字Z20070225 |
合剂 |
每瓶装10毫升 |
至2021年4月12日 |
2020.4.13 |
首次委托配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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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湘[2020]YWT备 021号 |
湖南省儿童医院 |
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证书编号:HN20180333、HN20150117 |
片剂(不含激素类)、硬胶囊剂、颗粒剂(k-001线)、糖浆剂、煎膏剂、口服液【含中药提取(T-001线)】 |
近视康口服液 |
湘药制字Z20070233 |
合剂 |
每瓶装10毫升 |
至2021年4月12日 |
2020.4.13 |
首次委托配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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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湘[2020]YWT备 022号 |
湖南省儿童医院 |
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证书编号:HN20180333、HN20150117 |
片剂(不含激素类)、硬胶囊剂、颗粒剂(k-001线)、糖浆剂、煎膏剂、口服液【含中药提取(T-001线)】 |
鹿珠口服液 |
湘药制字Z20060161 |
合剂 |
每瓶装10毫升 |
至2021年4月12日 |
2020.4.13 |
首次委托配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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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湘[2020]YWT备 023号 |
湖南省儿童医院 |
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|
证书编号:HN20180333、HN20150117 |
片剂(不含激素类)、硬胶囊剂、颗粒剂(k-001线)、糖浆剂、煎膏剂、口服液【含中药提取(T-001线)】 |
益血口服液 |
湘药制字Z20070230 |
合剂 |
每瓶装10毫升 |
至2021年4月12日 |
2020.4.13 |
首次委托配制 |

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

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74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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